学校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激发全校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办法》(校研〔2017〕4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和最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科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档次的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两个学科各奖励10万元;
对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由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升格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光学工程学科奖励10万元;
对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由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力学、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四个学科各奖励5万元;
对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由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物理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学科各奖励1万元。
全校各单位要以获奖学科为榜样,主动对标一流,进一步确立学科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在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时代只争朝夕、奋发有为,争取用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成果、一流的品位和一流的精神,为创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大学作出应有贡献!
太原理工大学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