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顺利推进明向校区办学工作,确保明向校区管理服务的高效运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及各单位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明向校区是太原理工大学的延伸和扩展,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明向校区的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及职责,要贯彻学校提出的“垂直领导,区域管理;明确职能、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一校多区”的要求,坚持延伸管理,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及相关直属单位是明向校区办学主体;要加强管理,重在服务,稳步推进明向校区办学的各项工作。
二、管理体制
明向校区办学管理体制以职责延伸为主体,以区域管理为重点。明向校区管委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明向校区的办学工作,代表学校对明向校区各项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下设综合管理部、教学运行部、学生事务部三个具体工作部门。
三、运行机制
各相关部门、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对明向校区实行全面延伸管理,做好业务范围内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明向校区派驻工作人员,并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同时落实管委会对本部门明向校区工作人员做出的相关决定。
明向校区管委会下设机构、学校相关部门、入驻学院组成联席会议,由管委会主任(或主任授权常务副主任)主持,通报运行情况,研究相关工作,形成建议方案,提交学校审批。
四、岗位设置
为适应明向校区办学需要,明向校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下设行政管理室、财务结算室、资产设备室、后勤保障室、安全保卫室、信息网络室、医疗服务室;教学运行部下设教学管理室、教务信息室、考务管理室、图书管理室;学生事务部下设教育管理室、心理咨询室、资助学贷室、团员青年工作室。其中,除行政管理室外,其余各室均由学校相关部门派出人员组成。
五、职责分工
(一)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职责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代表学校对明向校区各项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服务,坚持“科学管理、精干高效、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宗旨,按照“垂直领导、区域管理、周密周严、尽职尽责”的要求,协调各单位在明向校区的工作,审议各单位在明向校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督促落实,推进明向校区各项工作的稳步运行。
(二)部门、学院职责
1.教务处是明向校区教学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教学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履行明向校区教学运行部的工作职责,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2.学生处、团委是明向校区学生工作的主责单位,学生处牵头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学生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履行明向校区学生事务部的工作职责,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3.计划财务处是明向校区财务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财务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4.国有资产管理处是明向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5.后勤保障处是明向校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6.保卫处是明向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运行方案,协调与驻地公安机关的关系,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7.图书馆是明向校区图书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图书管理服务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单位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8.信息化管理与建设中心是明向校区信息化管理与建设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信息化管理与建设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单位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9.校医院是明向校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制定、落实明向校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运行方案,并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具体完成本部门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10.学校其他单位相应职能全方位延伸,并切实做好有效衔接,确保明向校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11.各学院是明向校区本学院学生教学和日常管理的主责单位,负有对明向校区学生延伸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要根据明向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学生教育教学的工作方案,向明向校区派出工作人员,完成本学院在明向校区的工作任务。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