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2〕28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2013年1月1日(星期二、新年)为法定节假日;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课)。2013年1月2日(星期三)、2013年1月3日(星期四)、2013年1月4日(星期五)正常上班。2013年1月5日(星期六)、2013年1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9日(星期六,农历除夕)、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1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12日(星期二)、2月13日(星期三);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14日(星期四)、2月15日(星期五)。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公休日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5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日)上班(课)。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课)。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6月12日(星期三,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6月10日(星期一)、6月11日(星期二)。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课)。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当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22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20日(星期五)。9月22日(星期日)上班(课)。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2日(星期三)、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课)。
节假日期间,学校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节日假期的安全稳定。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另行通知。
附件:1.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2.冬季作息时间表、夏季作息时间表
太原理工大学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1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冬季作息时间表
项 目 |
时 间 |
起 床
早 操
洗漱 、早餐
预 备
第 一 节 课
第 二 节 课
课间操
第 三 节 课
第 四 节 课 |
6:30
6:50—7:00
7:00—7:50
7:50
8:00—8:50
9:00—9:50
9:50—10:10
10:10—11:00
11:10—12:00 |
午餐 午休 |
12:00—13:50 |
预 备
第 五 节 课
第 六 节 课
第 七 节 课
第 八 节 课 |
13:50
14:00—14:50
15:00—15:50
16:10—17:00
17:10—18:00 |
晚 餐 |
18:00—18:50 |
第 九 节 课
第 十 节 课
熄 灯 |
19:00—19:50
20:00—20:50
23:00(周五、周六晚不熄灯) |
党政办公时间 |
上 午 |
08:00—12:00 |
下 午 |
14:00—18:00 |
(本作息时间自10月1日起执行,次年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表
项 目 |
时 间 |
起 床
早 操
洗漱 、早餐
预 备
第 一 节 课
第 二 节 课
课间操
第 三 节 课
第 四 节 课 |
6:30
6:50—7:00
7:00—7:50
7:50
8:00—8:50
9:00—9:50
9:50—10:10
10:10—11:00
11:10—12:00 |
午餐 午休 |
12:00—14:20 |
预 备
第 五 节 课
第 六 节 课
第 七 节 课
第 八 节 课 |
14:20
14:30—15:20
15:30—16:20
16:40—17:30
17:40—18:30 |
晚 餐 |
18:30—19:20 |
第 九 节 课
第 十 节 课
熄 灯 |
19:30—20:20
20:30—21:20
23:00(周五、周六晚不熄灯) |
党政办公时间 |
上 午 |
08:00—12:00 |
下 午 |
14:30—18:30 |
(本作息时间自5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