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1〕17号
各学院,各直属科研机构,各教学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发挥本科教学督导组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考评、指导、反馈功能,根据我校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实际,对2008年出台的《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议2011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办法
本科教学督导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协助学校教务处对全校各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考评、指导和反馈信息的工作机构。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任职条件与聘任
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任职条件是: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本科教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管理水平;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治学严谨,有高度责任感、事业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胜任工作的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督导组成员的选聘由学院推荐,教务处提名,主管校长批准,任期2年。学校付给督导组成员酬金。
二、教学督导组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动态,深入本科教学第一线调研,对各教学环节进行监督与指导。
督导员的主要任务如下:
1.教学督导: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督促、评价和指导。
(1)每周听课2次,每次至少一个学时,因故未完成的,应该补足;
(2)每学期检查一个系的教学档案,并详细查阅4份教学档案;
(3)抽查各院(系)的课程设计;
(4)检查各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并抽查毕业设计(论文)3~5份;
(5)每学年有重点地检查各院(系)实验教学环节;
(6)每学期检查各院(系)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情况。
2.管理督导:对学校的教学管理进行督促、评价和引导。
(1)每月召开一次督导组例会。
(2)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
(3)对学科、专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提出建议;
(4)对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评估;
(5)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教学督导组的组织机构与工作要求
督导组由若干名教授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可按照工作需要分若干小组,负责相关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督导组每学期的工作安排由组长提出,与教务处主管处长商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为教学督导组的联系科室,承办相关事宜。
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如下:
1.听课应填写记录表,真实反映教学状况,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缺课情况应及时向教学运行科查询,查明原因后,由听课人填入记录表。
2.各项专题教学检查应按要求做好记录,填好调查表,并撰写小结,由组长汇总后及时反馈到教学质量监控科。
3.组长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和听课记录表,或专项教学环节检查报告,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4.每学期放假前两周,每位成员提交一份工作小结,交组长汇总,组长撰写学期工作总结。
四、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二○一二年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