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1〕10号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我校在2011年5、7月结课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如下处理:
一、给予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将试卷带出考场)的违纪行为者严重警告处分
软件学院 薛晶文
二、给予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夹带纸条等作弊行为者记过处分
矿业学院 程** 左**
软件学院 杨** 梁 * 闫** 肖 *
高** 甄**
三、给予在考试中携带有相关信息的手机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软件学院 刘 *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