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2〕8号
学校各单位:
《太原理工大学家属住宅小区机动车出入管理办法(试行)》已于6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太原理工大学家属住宅小区机动车出入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校家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生活秩序,方便师生员工出行,缓解交通拥堵、解决停车难等问题,经学校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出入家属住宅小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门禁系统管理,机动车辆凭智能通行卡出入住宅小区。
一、智能通行卡的分类与收费标准
智能通行卡分固定卡、临时卡两类,收费标准如下:
1.固定卡:成本、管理费480元,有效期一年,实行一车一卡,车卡对应。一年到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年检系统升级,并按480元/车/年续费使用。
2.临时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分时段、按次收取费用: 7:00—21:00,2元/车/次;21:00—次日7:00,5元/车/次。
二、固定卡的办理原则及范围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已安装有门禁系统的所有家属住宅小区。
2.为方便统一管理,固定卡实行一卡通用(可在我校所有安装门禁系统的家属住宅小区使用)。
3.为便于管理,各小区住户只限于在所居住小区办理机动车辆固定卡,各小区之间不交叉办理。
4.我校已安装门禁系统的家属小区内住户可以申请办理固定卡,但一律实行有偿办理。非本小区住户一律不予办理。凡驾驶的非本校大中型(含运营)车辆一律不予办理。
5.我校在编职工办理固定卡,采取先缴费办卡,后返还费用的办法。校计划财务处根据保卫处核定的各小区教职工办理固定卡名单,将已交费用返还在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中,每名教职工只能返还一卡费用。
7、本校公务车辆,由单位统一办理固定卡。
三、固定卡的办理程序
1.本校职工住户,可持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若为配偶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申请登记办理固定卡。保卫处依据我校教职工住宅分配花名(房产科提供)或租房合同(房主提供),审核收费办理。
2.本校职工住户家属(仅指配偶、父母或子女)申请办理固定卡,须提供本校职工工作证、家属本人驾驶证、行驶证(两者所有人必须一致)、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有效文件(结婚证、户口簿等),经保卫处审核后缴费办理。职工本人未办理过固定卡的,家属办卡可享受一卡的费用返还政策,返还办法同上。
3.在我校家属小区居住的非本校职工租房户申请办理智能通行固定卡,在提供个人驾驶证、行驶证(两者所有人必须一致)的同时,还须由本校房主提供租房合同,并登记房主本人信息和租房人信息后缴费办理,每户限办一张固定卡。
4.以上行驶证所涉及车辆如为外单位公务车,则须提供单位证明,参照上述办法缴费办理,但不论是否为本校职工,均不予退还费用。
5.本校公务用车由车辆使用(管理)单位统一汇总登记相关信息、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处免费办理。
四、临时卡的使用范围和办法
1.未持智能通行固定卡的车辆,需换取临时卡进入小区,不具有下列第2、3、4、5、6种情形的,按照上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缴费通行。
2.本校职工可凭工作证免费换卡通行,停车过夜的则要按照上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缴费。
3.出租车进入住宅小区,可凭出租车监督卡免费换卡通行,停车过夜的则要根据上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缴费。
4.临时来小区办理公务(或施工)的机动车辆(包括水、电、气、暖、维修、物业、电视及电信运营商等单位公务车),需由学校接待单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换卡通行。
5.婚丧嫁娶用车,由住户向所在小区的门卫提出申请,各住宅小区门卫保安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准予放行,并做好车辆、车牌的登记工作。
6.特种车辆(110、120、119、抢险救援等)无条件放行。
五、管理规定
1.各家属住宅小区智能通行固定卡办理地点由各小区保卫科指定安排(见各小区通知)。
2.所有办卡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智能通行固定卡实行实名制管理,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3.所有车辆,若携带贵重物品离开小区,需主动向门卫申明,并接受门卫的核查、登记。
4.所有进入小区车辆自觉按规定循环路线低速驾驶,禁止鸣笛,规范有序停放并锁好车门,车内禁止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5.严禁在标识消防通道和循环禁停路段私自停放车辆,对违规并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学校保卫处有权收回其智能通行卡并通报有关单位。
6.智能通行卡实行一车一卡,若转(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一经发现予以收回注销。
7.凡校外人员办理智能通行固定卡,均需签订担保责任书。
8.如卡遗失,速到所在小区保卫科声明注销,重新办理(补办卡需缴纳50元成本费)。否则,因卡遗失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9.各住宅小区院内个人不得私自设立固定车位。
10.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太原理工大学柏林校区机动车进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根据该办法办理的各类通行卡可继续使用至到期,但所有的卡到2012年12月31日均截止,从2013年1月1日起按新办法重新办理,如交费办理的旧卡届时尚未到期,可以折算费用退还或接转至新卡。
11.本办法解释权归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