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5〕3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5〕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吕 明
副组长:吕永康 戴晋明
成 员: 李吉明 邸 峰 张建文 李海星 郝根彦 鲍卫仁 韩勇鸿 袁聆钊
检查组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明向校区管委会、保卫处等部门。
下设: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保卫处。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通过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全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治理我校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三、大检查专项行动方式
1.认真开展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形成定期安全检查与日常综治工作考核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学校各基层党委、各处级单位、校区管委会对本部门职责及所管理范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学校各单位、各学院对本部门、本学院及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改并坚持每月进行1-2次日常安全检查。全校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马上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部门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学校报告,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与督查相结合。在全校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基础上,学校检查组成员单位要对工作职责所属管理范畴每月进行1-2次日常检查、督查。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将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将作为全校综治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4.检查与问责相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强化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在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职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部门,将约谈该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大检查期间因没有排查出隐患造成事故的本单位和检查组成员单位,学校要逐级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强化对隐患排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学校检查组督查抽查中发现而单位自查中没有排查出安全隐患的,要追究隐患排查相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检查领导组督查抽查中发现而检查组成员单位在检查中和单位自查中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的,视同发生安全事故对逐级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要加大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对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
四、安全工作大检查主要内容
校综治委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等要求,对我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全校单位贯彻落实党委、行政有关安全工作的安排
部署、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要按照省教育厅《2014年山西省教育系统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晋教后勤〔2014〕8号)规定的排查范围、整治内容及方法步骤分类和“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后学校消防及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
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校内小学、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的问题。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6.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按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逐校区、逐栋建筑的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再次使用。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8.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9.对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继续深
化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10.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要检查实验室、配电房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11.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使用的严格管理,安全实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实验室安全及实验期间逐级责任制的明确与落实。
12.对全校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1.保卫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校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负责督促、指导全校单位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负责学校治安、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并对全校大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汇总、上报。
2.各检查组成员单位需按照安全工作大检查主要内容认真细致针对所属职责管理范畴,逐条对照进行检查、落实。
3.各检查组成员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保卫处报送上月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动态,“专项行动”遇重大隐患问题要即查急报。报送内容重点包括(1)检查督查的时间;(2)被检查督查单位部门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视程度;(3)自查自改情况;(4)对查出的隐患尚未整改而采取的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整改的力度、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并将电子版发至保卫处邮箱chenjuanjuan2006@163.com。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自查整改安全隐患登记表》
2.《太原理工大学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督查安全隐患登记表》
太原理工大学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