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3〕3号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8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个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2〕40号)精神,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第二个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安全检查领导组
组 长:张文栋校长
副组长:张惠元副书记,吕永康副校长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各单位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落实隐患整改,杜绝、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专项行动检查时间及工作方案
定于2013年1月10日—3月10日分三个阶段,检查组在全校六个校区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1月10日—1月31日为自查阶段
结合寒假前安全大检查,学校各单位要在自查发现隐患问题的基础上,检查组赴各校区再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能整改的立即解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建立“隐患台账”,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并将自查报告于1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保卫处)。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由学校组织“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组分组对全校进行检查验收,现场办公,督促完成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记录,同时确保寒假期间校园重要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各组将检查验收书面材料于3月1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10日前为总结阶段。
结合开学后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组对寒假期间学校整体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夯实,梳理汇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由学校安全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准备相关资料,3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