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3〕6号
学校各单位:
2013年4月5日凌晨4时许,博学楼C座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504室及5层楼道发生烟雾弥漫,以致触发了该区域烟雾报警器报警。该楼值班室和保卫处夜巡人员发现后立即前去博学楼迅速控制了现场局势。
经查:504气体实验室一反应釜在高温高压条件下长时间运行,与该反应釜连接的压力表因封闭不良导致反应介质石蜡在高温下泄露,造成烟雾弥漫整个楼层。此次烟雾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显露出高温高压仪器设备长时间运行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仪器设备处于高温高压运行状态时无人值守等安全隐患。此事件由于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有漏洞等问题。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及该实验指导教师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为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此次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如下: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太原理工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0.1万元,对指导教师处罚0.4万元。鉴于做实验学生是在指导教师许可情况下离开,对学生免于处罚。
希望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要认真吸取事件教训,同时警示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