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3〕7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校园综治组〔2013〕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3〕10号)精神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集中开展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学校各单位的逐级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监督、指导和建立、健全学校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对我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在过去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以全省集中开展社会治安“六项整治”为契机,以整治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感为着力点,在认真开展学校内部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努力达到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扎实。通过专项整治使我校及周边环境达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不发生利用校园传教渗透的案(事)件,不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不发生火灾等事故,不发生踩踏、交通等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实加强对全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吕明校长
副组长:张惠元副书记 吕永康副校长
成 员: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党办、校办、宣传、保卫、学生、教务、基建、资产、后勤、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党办主任担任主任,由校办主任、保卫处长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巩固去年以来我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学校各单位要按照下文中规定的方法步骤分类进行整治,认真排查治理本单位各部位、各环节的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梳理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餐饮安全、消防安全、校车使用、学校及周边环境等。同时,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安全责任制,完善单位内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以及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学校各单位在安全检查中排查出的但仍未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此次要作为检查、整改的重点。针对我校《关于“1.16”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校保〔2013〕4号)和《关于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烟雾事件的处理决定》(校保〔2013〕6号),希望学校各单位要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切实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属于单位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单位内部自身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并确定专人负责跟进督促落实;属于学校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学校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确定专人负责跟进督促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按照“先保安全,再求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加大对校园安全的科技投入和设施设备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校园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积极配合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要把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全省集中开展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清理整顿学校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及出租房屋等,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大力整顿学校内部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卫力量,完善校园防范的长效机制,发挥警校联动的积极作用,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加大对校园安全的资金投入,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教学设备和设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更新和改造,以提高学校的安全保障能力。
四、工作步骤
2013年的全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5月至6月):宣传发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发文件、校园网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日常开展的安全教育宣传和落实我校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在校园内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二时段(6月至9月):全面实施。学校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完善本部门各项安全制度,积极查隐患,堵漏洞,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并逐步改善防范设施条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时段(9月至11月)总结考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电子版),于1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由学校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及平安校园考核内容。希望学校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校各单位、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学校人员密集,绝大部分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较弱等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增强采取措施的力度。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敷衍搪塞、推诿扯皮、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部门学校要予以通报、严肃处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学校各单位要以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推动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学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请各单位、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校保卫处)。
联 系 人:任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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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