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3〕14号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后勤〔2013〕3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新学期伊始,学校各部门工作千头万绪,特别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假期后,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弱化,警惕性有所放松,学校安全工作的风险和漏洞增多。因此,各单位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实行单位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坚决遏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3〕18号)要求,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实施方案》(校学〔2010〕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的通知》(校办〔2010〕19号)精神,各学院、各部门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在秋季开学后两周内认真安排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和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学校相关部门要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能力的不同,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模拟事故和自救互救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消防、交通、溺水、食品安全、拥挤踩踏、用电、用气等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防范防护能力。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防护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按照《关于在全校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校保〔2013〕7号)和《关于暑假前继续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校保〔2013〕10号)精神,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开学前后,继续认真做好和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自查、排查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学校保卫处在秋季开学前后将组成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组,分组对校舍安全、饮食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安全检查工作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不留死角。检查要有记录,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立即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同时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希望全校单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在单位部门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基础上,积极配合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落实本部门安全隐患的切实整改。
四、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学校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季节变化和学校教育活动的特点,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做好防止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拥挤踩踏等有关工作,特别要针对秋季食物中毒事件高发期的情况,切实加强对食堂的管理。要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严把食品采购关,科学、合理贮存食品。要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要加强对食堂、水源等易发生事故场所的安防工作。要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和疫、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扎实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学生处要按照“积极提倡,规范运作,强化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今年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工作,继续把校方责任保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六、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
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学工作,认真布置新学期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迎接新生入学的组织工作,保证新生顺利、平安入学;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做好学生后勤生活保障工作,在开学前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澡堂、开水房、锅炉房等各类学生学习生活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疫、防毒、防爆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要在开学前后重要时段,管委会的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各项开学工作,深入基层,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师生顺利入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七、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积极构建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明向校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投入,在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窗和远红外线报警器以及安防监控等设施,充实保卫和防护力量,有效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八、建立常规化安全报告和通报制度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各单位部门接到此通知后,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迅速将内容传达到所管辖的每一个部门单位、每个人,并立即安排部署,认真实施。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