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2011〕1号
学校各单位:
寒假、春节将至。假期是各类案件特别是失盗案易发时期。因此,为了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杜绝和减少火灾、治安、刑事案件案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总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思想,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在放假前,要认真安排布置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和灾害事故防范水平。要建立假期值班、巡视、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负责制,把“谁主管,谁负责”真正落到实处。
三、结合前一段时期的隐患排查,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继续做好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要害部位,查找存在的隐患、漏洞,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建立台账。特别是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定要做好防范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使用管理规定,涉及到的有关单位,一定要亲自检查,安全存放,确保不出问题。
五、寒假期间,对不使用的公共场所,在安全检查后,关好门窗,锁好门,拉闸断电。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要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各级领导一定要尽职尽责,周密部署,严格检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切实实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好,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
望各单位、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早安排、早布置,抓落实,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寒假、春节。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