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2012〕10号
各学院,各直属科研机构:
《太原理工大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6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点实验室是指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第二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各重点实验室的良好发展,保证重点实验室组织科学研究、凝聚稳定人才队伍,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各类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设置与建设
第三条 学校将根据发展和科学布局的需要,有计划,有选择的组织申请地方、部门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获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按要求并结合学科建设的发展,做好建设发展规划,填写建设计划任务书,并认真落实和执行,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给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费、
运行费等资金,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安排使用。
第五条 仪器、设备、材料等相关物资的采购以及实验室改造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进行。
第六条 国家和上级对口主管部门对我校重点实验室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与评估。
第七条 学校设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校长牵头,主管校领导、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技处。
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重点实验室的具体管理部门,落实、执行管理委员会所做的关于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决定;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的管理工作以及与重点实验室对口主管部门的具体联系,做好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申报、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 运行与管理
第九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其中常务副主任1人),专职秘书1人,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
指导机构,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命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组成年度工作。
第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任职条件、遴选、聘任及换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重点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第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由实验室主任提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批准,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原则上常务副主任由依托院所的负责人担任。
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本校委员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管理委员会人员列席,重点实验室主任要向学术委员会做工作报告,报告文本送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由固定研究人员和客座研究人员组成。固定研究人员队伍应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规模,同时尽量精简,以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主,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公开聘任。客座研究人员主要由国内外专家、访问学者组成,鼓励学科交叉。
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上重点实验室名称,知识产权归属及转让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必须按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以规范重点实验室的管理。
第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要设立相应的网站并及时更新网页信息;按时提交各级对口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类统计、年报,按规定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为重点实验室提供运行经费。重点实验室年度运行经费的额度为:国家重点实验室50万元;部委、省级重点实验室20万元(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运行费主要用于:
1. 实验室开放基金(不少于年度运行经费的40%);
2. 标注实验室的各类成果奖励(不少于年度运行经费的40%);
3. 人员费,包括专家咨询费、校内外各类统计工作的工作补贴、网站维护等人员费(小于年度运行经费的20%)。
第十九条 经费使用
1.每年6月各重点实验室填报年度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计划。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签订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并核准下拨年度运行经费的70%。经费使用报销需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字。
2.重点实验室日常运行经费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室日常运行需要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开支。
3.每年4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各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根据上一年度的评估结果,管理委员会对评估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停止下拨剩余的30%运行经费。
第二十条 开放基金项目管理
1.重点实验室确定的开放基金资助方案应报科技处备案后方可启动经费,开放基金项目只限校外科研人员申报。
2.各重点实验室应在每年的1月底之前编写《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并公开发布,进行课题招标。《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发布前应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负责开放基金
项目的评审、批准和立项工作。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
的3月底之前完成。
4.鼓励引进人才、开放课题项目组成员与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联合申报国家级课题。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和实施重点实验室的考评工作。学校职责范围的考评工作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评估定量指标体系》,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二条 各重点实验室应重视考评工作,必须按要求编制年度工作(或统计)报告,按时报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评估材料和专家实地考察评估的各项准备,确保评估达到合格以上,力争获得优秀。
第二十三条 凡年度考核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使用运行经费。
第二十四条 凡经上级部门评估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或未尽事宜,对口上级主管
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严格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并适时提起修订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太原理工大学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
3.《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评估定量指标体系》
附件1
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张文栋
常务副主任:郭敏泰
副 主 任:许并社李晋平 梁丽萍
成 员:董 玲 杨胜强 鲍卫仁 陈维毅 黄 伟 王云才梁 伟 梁卫国
办公室主任:杨胜强
附件2
年度
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联 系人:
负 责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太原理工大学
二○一二年制
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中英文名称,学科领域,研究类别(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建设承担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建设地点。
二、各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研究目标
1.科学研究的具体问题及突破
2.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计划
3.专利申报计划
4.论文发表计划
5.成果鉴定计划
6.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计划
7.成果转化计划
8.主办、承办重要的学术会议计划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现有队伍和人才培养情况介绍,实验室规模和队伍结构的总体规划,稳定和吸引优秀高水平人才的具体措施,吸引人才计划。
四、实验平台建设与经费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设想与实践
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开放合作设想。
六、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论证意见
附件3
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评估定量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三级指标 |
基础 条件 |
基础分 |
最高分 |
科研基础设施条件 |
0.10 |
仪器设备 |
0.03 |
仪器设备原值 |
100万元 |
33 |
100 |
实验室面积 |
0.02 |
实验室总面积 |
100M2
|
5 |
50 |
实验室固定人员人均使用面积 |
10M2
|
5 |
50 |
设备更新 |
0.03 |
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率 |
1% |
5 |
100 |
基地建设 |
0.02 |
正常运行的实习、培训基地 |
有 |
30 |
30 |
正常运行的中试基地 |
有 |
70 |
70 |
科研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
0.15 |
科研队伍 指数 |
0.08 |
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
1人 |
2.5 |
50 |
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中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以上人数 |
1人 |
2.5 |
40 |
外单位来实验室及实验室到外单位兼职的教授人数 |
1人 |
2 |
10 |
中青年专家 |
0.04 |
中青年专家占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比例 |
1% |
2 |
100 |
人才引进 |
0.02 |
两院院士 |
1人 |
100 |
100 |
正高级职称 |
1人 |
30 |
副高级职称或博士 |
1人 |
20 |
研究生培养 与人才培训 |
0.01 |
在实验室做研究生 论文的人员数 |
博士后 |
1人 |
25 |
100 |
博士生 |
1人 |
15 |
硕士生 |
1人 |
8 |
人才培训 |
人天 |
0.1 |
科研 活动 与 科 研 经 费 |
0.25 |
纵向项目 |
0.10 |
国际合作项目 |
1项 |
30 |
100 |
国家级重点项目 |
1项 |
100 |
其他国家级项目 |
1项 |
40 |
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 |
1项 |
50 |
其他省部级项目 |
1项 |
30 |
市级项目 |
1项 |
20 |
横向任务 |
0.05 |
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培训及其它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5 |
100 |
横向委托科研项目 |
1项 |
15 |
科研活动 经费 |
0.05 |
承担纵向项目与横向服务的总收入 |
1万元 |
1 |
100 |
0.03 |
市级及其以上项目经费 |
1万元 |
1 |
100 |
0.01 |
依托单位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 |
1万元 |
2 |
100 |
0.01 |
依托单位引进人才的经费投入 |
1万元 |
1.3 |
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评估定量指标体系 (续)
一级 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三级指标 |
基础 条件 |
基础分 |
最高分 |
研 究 成 果 与 成 果 转 化 |
0.40 |
鉴定成果 |
0.05 |
市级以上鉴定 |
1项 |
20 |
100 |
获奖项目 |
0.12 |
国家级 |
一等 |
1项 |
100 |
100 |
二等 |
1项 |
90 |
省部级 |
一等 |
1项 |
80 |
二等 |
1项 |
70 |
三等 |
1项 |
60 |
市级 |
一等 |
1项 |
70 |
二等 |
1项 |
60 |
三等 |
1项 |
50 |
专利 |
0.10 |
申请专利 |
发明 |
1项 |
40 |
100 |
实用新型 |
1项 |
15 |
外观设计 |
1项 |
5 |
授权专利 |
发明 |
1项 |
100 |
实用新型 |
1项 |
20 |
外观设计 |
1项 |
5 |
论文与著作 |
0.05 |
论文发表与收录 |
SCI |
1篇 |
40 |
100 |
EI |
1篇 |
35 |
国内核心期刊 |
1篇 |
20 |
国内期刊 |
1篇 |
10 |
出版著作 |
著作 |
1部 |
60 |
编著 |
1部 |
50 |
译著 |
1部 |
40 |
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 |
0.08 |
转让技术 |
1项 |
50 |
100 |
开发产品 |
小试 |
1项 |
30 |
中试 |
1项 |
70 |
投产 |
1项 |
100 |
实验室开放程度 |
0.10 |
人员开放 |
0.03 |
培养研究生人数占在职科研人员的比例 |
1% |
1 |
100 |
访问学者占在职科研人员的比例 |
1% |
2.5 |
研究课题 |
0.04 |
横向服务收入占课题总经费的比例 |
1% |
10 |
100 |
学术交流 |
0.03 |
主办或承办过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 |
是 |
60 |
60 |
参加国际会议人次 |
1人次 |
6 |
30 |
在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
1篇 |
1 |
10 |
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定量评估指标说明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说明 |
1 |
科 研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
仪器设备 |
仪器设备是指明确归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购置设备和自制设备。购置的仪器设备原值按购置的发票值填写。自制设备原值可参考功能类似、性能类似的购置设备价格填写。 |
实验室面积 |
实验室总面积是指实验室总使用面积,人均面积按实验室固定人员人均使用面积计算。 |
设备更新 |
设备更新指标以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率来衡量。更新率是按近两年更新的仪器设备值占仪器设备总值的比例计。更新的仪器设备包括新购置、自制和改造的仪器设备。改造的仪器设备只计改造部分值。近两年淘汰的仪器设备不计入仪器设备的总值。 |
基地建设 |
基地建设是为满足实验室培养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需要,主要通过是否建立了培训、实习基地及中试基地来衡量。实验室基地必须由实验室参与管理和使用,有相对独立的场所和必要的装备条件。 |
2 |
建 设 与 人 才 培 养 |
科研队伍 |
实验室固定人员是指评估时在编在职的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中,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数,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单位按聘任技术职称统计,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单位按技术职称证书填报;博士学位以上人数,指获得了博士学位的人员数,不包括在读博士学位人员;同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和
博士学位的只计算一次。兼职教授是指外单位实验室到实验室兼职的教授,也包括实验室教授在外单位实验室兼职。兼职教授应同时符合有正式的兼职聘任书和两年中的兼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两个条件。 |
中青年专家 |
中青年专家是指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以及45周岁以下承担过国家级项目且已较好完成项目任务的主要负责人。 |
人才引进 |
人才引进包括近两年引进的两院院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
研究生培养与人才培训 |
研究生培养是指近两年在实验室做研究生论文的硕士生、博士生
和
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在读数的和毕业的人员数。人才培训指系统地进行理论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包括近两年实验室人员到外单位进修和外单位人员来实验室进修的人员数。 |
3 |
承 担 活 动 与 科 研 经 费 |
纵向项目 |
国际合作项目是指由市级及其以上科技部门组织且已签订正式合同的国际间合作项目。国家级重点项目是指由科技部列项的攻关、“
863”
、
“
973”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是指山西省科技厅或国家部委办局列项的重点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是指市科技局列项且支持经费在
30万元以上的研究类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其它项目分别指国家级重点项目、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和市级重点项目以外的列项项目。
|
横向服务 |
横向服务包括签订委托研究或联合攻关合同的科研项目,以及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项目。 |
科研活动经费 |
科研活动经费的总收入是指承担纵向项目的经费、提供横向服务的收入、由兼职人员带入的项目经费等,不包括人头事业经费。项目经费是指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项目经费。依托单位支持经费指纵向项目配套费和人才引进经费投入。 |
|
|
|
|
|
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定量评估指标说明(续)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说明 |
4 |
研 究 成 果 与 成 果 转 化 |
鉴定成果 |
鉴定成果是指实验室近两年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鉴定的科技成果。 |
获奖数量 |
获奖项目是指实验室近两年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设立的各类奖励,不包括获得协会等其他组织设立的奖励。 |
专利 |
专利包括申请专利和授权专利,国内专利和涉外专利。申请专利或授权专利的项数凭申请通知书或授权证书统计。 |
论文与著作 |
论文发表与收录数是指SCI、EI、国内核心期刊和国内期刊发表与收录的论文数。 出版著作指由实验室人员编写且已正式出版的著作、编著和译著,也包括由实验室人员编写并已采用的教材。 联合发表与收录的论文和联合出版的著作、编著、译著,按实验室人员占署名人员的比例确定。 |
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 |
技术转让以正式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为依据,包括无偿转让、出售或以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转让技术使用权或所有权。产品开发是指实验室自行开发转化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发转化的产品。 |
5 |
实 验 室 开 放 程 度 |
人员开放 |
培养研究生人数是指近两年培养的在读研究生和毕业的研究生。访问学者是指出国或出境(港、澳、台)的访问学者。 |
对外服务 |
对外服务通过近两年的横向课题经费及技术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来衡量。不包括仪器设备出租和场地出租等对外经营服务产生的收入。 |
学术交流 |
学术交流指近两年主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学术交流会议,实验室人员参加国际会议的人次,以及在全国性和区域性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