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13〕4号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为
7月
6日
(星期六)至
9月
1日
(星期日),其中,
8月
31日
(星期六)和
9月
1日
(星期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
9月
2日
(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为
7月
11日
(星期四)至
8月
28日
(星期三),
8月
29日
(星期四)正式上班,做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新学期的准备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照校保〔2013〕10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和整改,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以及实验室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暑假前期,学校将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及干部培训工作;开学前,学校将召开新学期重点工作研讨会。干部培训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工作,选好内容、细化环节、严格要求、确保实效,参加干部培训的同志要按时参训、有效学习、学以致用、促进工作;新学期重点工作研讨会的组织和参与单位,要做好相关的组织和准备工作,确保研讨会思路有前瞻性、内容有针对性、措施有操作性。
五、学校有关部门要在暑假期间组织相关人员集中专题研讨学校一段时期内的发展目标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并拟定细化的分项任务指标。
六、各位校领导要开展领题调研,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专题,并就该项专题分级细化、明确任务;各位校领导要根据分工适时召开会议,就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并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和时间表。
七、暑假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外出或其他请假事由,严格执行《太原理工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规定。对于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暑期及今后工作和活动,学校明确要求确保做到“三个一律不得安排外出”即:一是无论放假与否,只要外出(包括出访),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确保工作不能断线;凡是影响工作的,一律不得安排外出。二是负责“6·6”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的个人和单位需要外出的,必须保证“一对一”工作不能断线;凡是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一律不得安排外出。三是凡外出的,在公务活动期间不得安排旅游活动等项目;凡是不能按要求保证的,一律不得安排外出。
八、暑假期间,学校新校区建设、搬迁、招生、后勤等方面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严格要求,确保有关工作不停滞、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根据既定目标推进的各个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新校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新校区建设管理等有关单位,确保所承担的进度任务细化到每天,倒排日程,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九、暑假时间较长,各单位要妥善安排,认真做好相应的值班工作和加班工作,保证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如实向学校(党委办公室:6010140;校长办公室:6010290;学校值班室:6010222)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务于7月9日(星期二)下午6:3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工作安排分别送交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