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10〕16号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发〔2010〕39号)、《太原理工大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校保〔2010〕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校保〔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社会安全形势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文栋 校长
副组长:张惠元 校党委副书记
郝建功 副校长
领导组下设两个检查工作组
1、第一组
组 长:李吉明 党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教务处、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级干部各一人)
党委办公室1人,保卫处治安科2人、消防科1人
2、第二组
组 长:袁聆钊 保卫处处长
成 员:
教务处、学生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处级各一人)
校长办公室1人,保卫处治安科2人,消防科2人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14日——12月17日(共4天)
三、检查区域划分
1、第一组
迎西校区各单位及家属区。
2、第二组
虎峪校区、长风校区、柏林校区、榆次校区各单位及家属区。
四、检查的内容及重点
1、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
2、公寓、食堂、餐厅、超市、饮食卫生;水、电、气、暖、各类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药品;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出租场所等,特别是要明确出租责任主体;治安、消防隐患,卫生死角以及基础设施的薄弱环节。
3、学校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各单位的重视程度,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采取的措施,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同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督导,查处一处,落实一处,整改一处。
五、工作要求
1、各检查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收集各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自查自改报告以及建立的安全隐患台账和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等。
2、各检查工作组组长负责本组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各检查组成员单位,请务于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参加检查组人员名单报送校长办公室。
3、各检查工作组务于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前将收集的相关材料和本工作组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后交至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