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1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二、组织领导及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黄庆学
副组长:刘润祥 李晋平 吕永康 吴斗庆
树学峰 李 明
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本次专项行动按类别分五个工作检查组。
(一)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
组 长:刘润祥
副组长:张玉军
成员单位: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明向校区管委会等
牵头单位:保卫处
检查内容:
1.对各单位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控制室、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要推进校园消防智能信息化建设,实现消防设备的联网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和道路交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3.对校园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校内小学、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
4.对在校园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是否具备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在开展各类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各单位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
5.对全校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6.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组
组 长:李晋平
副组长:刘 震
成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明向校区管委会、保卫处、各学院等
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检查内容:
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日常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检查与值班、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设施设备的完好,易燃易爆、危化品、辐射物储存、使用、回收的严格管理,安全实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实验室安全及实验期间逐级责任制的明确与落实。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是否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三)资产经营安全工作检查组
组 长:吕永康
副组长:续晓华
成员单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保卫处等
牵头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检查内容:
对校园及周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安全工作检查组
组 长:吴斗庆
副组长:张富强
成员单位:后勤保障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保卫处、明向校区管委会等
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
检查内容:
1.对校车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对学校各项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的问题。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以及澡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逐校区、逐栋建筑的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再次使用。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4.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5.对后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后勤各中心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检查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6.对后勤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7.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
(五)教学安全工作检查组
组 长:树学峰 李 明
副组长:孙桓五 姚晓红
检查组成员单位: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
牵头单位:教务处 研究生院
1.对各项实践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2.对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继续深化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各学院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各学院“安全教育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反恐等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四、大检查专项行动方式
1.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按照《关于2018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太原理工大学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要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马上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各单位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学校和主管校领导报告,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2.检查与督查相结合。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全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3.检查与问责相结合。学校应强化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职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大排查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由校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加大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对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
五、工作要求
1.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校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大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汇总、上报。
2.各检查组于每月25日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动态,“专项行动”遇重大隐患问题要即查急报。报送内容重点包括:(1)检查督查的时间;(2)被检查督查单位部门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视程度;(3)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4)对查出的隐患尚未整改而采取的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整改的力度、整改结果。报送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zbtyut@163.com。
太原理工大学
2018年7月20日